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擅自使用“慕尼黑啤酒”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行政处罚案
2021年3月,“慕尼黑啤酒”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人为慕尼黑酿酒厂协会。
2023年10月18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慕尼黑啤酒”有关违法线索,对珠海市某商业有限公司某购物中心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安徽某啤酒有限公司购进其生产的、名称为慕尼黑黑啤酒、慕尼黑精酿原浆啤酒等7种啤酒288瓶,并对外销售,违法经营额共计2448元,违法所得共192.87元。
2023年12月14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违反《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六条,作出没收涉案啤酒223瓶(罐)、没收违法所得192.87元、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