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贴窗机切膜预压紧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温州创达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获得“贴窗机切膜预压紧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721264785.9。涉案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2023年3月1日至3日,被请求人温州某公司在相关展会现场展销的某款贴窗机,涉嫌侵犯涉案专利权。请求人于2023年3月2日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裁决请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当日立案并依法勘验展位,开展调查取证。经比对,初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涉嫌侵犯涉案专利权。双方当事人均系温州企业,后请求人向广州、温州两地知识产权局请求协调处理。
为从源头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及方便纠纷处理,请求人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申请撤回处理请求并移送现场勘验所固定、采集的证据。3月13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准予其撤回处理请求并向温州市知识产权局移送案件材料。3月30日,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请求人请求依法立案,结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移送的证据材料,组织当事人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被请求人现场履行协议条款,支付请求人维权费用。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书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