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新疆阿加依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化肥案
2023年4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疆阿加依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化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罚款7.5万元。
2023年3月1日,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新疆阿加依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所及库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包装上印有“络合靓钛专利配方ZL201610715940.8”字样的黄腐酸硫基氮素肥、掺混氮肥、脲铵氮肥。经查,“络合靓钛专利配方CN201610715940.8”于2016年8月25日由刘某提出申请,2022年2月25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驳回。上述化肥属于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当事人共购进94吨,销售76吨,货值15.86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销售的商品上标注了被驳回专利的标识,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骗,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对这种借“高科技”噱头扩大产品影响力、牟取不法利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打击,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