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假冒专利一案,已依法处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予以公告。
当事人在其产品上标注专利权终止的专利号ZL 2012 3 0519751.6,其专利权于2022年11月15日终止,属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姓名:
评论区